为贯彻落实《合肥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增强履行《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能力,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共场所控烟、禁烟工作,提高控制吸烟宣传的影响力,市爱卫会于2007年“世界无烟日”前夕,组织开展了创建“无烟单位”活动。经各单位申报,市、区爱卫会联合考评,决定对安徽省环境保护局、安徽省新华印刷厂、合肥市图书馆、合肥解放电影院、合肥汽车客运总站、合肥晚报社、合肥市第十一中学、长淮街道办事处、方庙街道办事处等36个单位予以表彰,命名为合肥市“无烟单位”,并授予奖牌。
从2005年至2007年共有95家单位被合肥市爱卫会表彰,命名为合肥市“无烟单位”并授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