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上午,阜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亿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情况。初步查明,“亿源公司”在阜阳市境内涉嫌非法集资数额达2亿元以上,涉及群众1万多人。
根据省政府决定,6月11日阜阳市公安机关出动警力,集中开展了打击阜阳亿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界首市亿源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阜南县亿源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亿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的统一行动,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目前已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50余人,查封经营场所7处,扣押了部分涉案资产,取得了大量的证据材料。“亿源”的前世今生
据工商部门企业登记资料显示阜阳亿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阳亿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18日,注册资金68万元,由冯某和赵某、辛某等7人共同出资,法定代表人冯某。公司经营范围:农业技术研究,高效种植、养殖,产品销售等。截至2006年底,所设分支机构在阜阳市有太和分公司、颍上分公司、临泉分公司,在外地市有亳州分公司、天长分公司。
2005年6月,冯某和赵某、辛某等4人共同出资500万元,在合肥注册成立了安徽亿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冯某任法定代表人,后改为安徽亿源酒业有限公司。在安徽省境内所设的分支机构有滁州分公司、芜湖分公司、巢湖分公司等7家。
2005年6月,冯某及赵某出资600万元,在广西防城港市注册成立了广西防城港市亿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亿源公司”,冯某任法定代表人,以此为核心企业,又于2006年10月成立广西防城港市亿源农业集团以下简称“广西亿源集团”;子公司为安徽亿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亿源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在安徽省境内所设的分支机构有定远分公司、涡阳分公司等9家。“亿源公司”的招数
据介绍,“亿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和表现形式是:
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通过初步调查,“亿源公司”自成立以来,不论是采取委托种植、联合种植、合建庄园等形式,还是采用向投资者发放“广西亿源集团”7年实际为10年期“消费者权益证书”的形式吸纳社会资金,对吸纳资金的人群和规模不做任何约束,任何人都可以参与集资,涉及群众1万多人。阜阳市有关部门指出,这一行为实质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集资。
承诺高额回报。2006年以前,“亿源公司”在与集资户签订合同时,对合建庄园的产品种植、管理、技术、销售等均没有作出约定,仅约定合作户的出资额及到期的高额回报率,年回报率达40%以上。2006年1月以后,“亿源公司”向投资者发放的“消费者权益证书”中明确投资户可享受每月产品销售总额10%+5%的效益分配在该公司的营销方案中也明确投资户可按集团月产品销售纯利润的55%享受利润分配。在调查中,投资户也承认每投资5720元,每月可返利200元左右,年回报率达41%,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银行利率。公司按月支付高额利润,却没有与投资户约定如何具体合作、如何经营管理、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