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安市研究出台了《六安名牌产品管理暂行办法》,成立了名牌推进委员会,建立和完善名牌培育工作机制。
据悉,该《办法》对“六安名牌”产品的评价机构、申报条件、奖励机制、保护措施和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了详细地规范和认定。《办法》中规定,“六安名牌”产品称号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企业可按照规定在该产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使用“六安名牌”字样。超过有效期未重新申请或重新申请未获通过的,不得继续使用“六安名牌”字样;被评为“六安名牌”产品的,将列入“安徽名牌”产品培育计划,优先推荐、申报“安徽名牌”、“国家免检”和“中国名牌”;对获得“六安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各级财政将奖励3000至5000元,奖励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在有效期内,“六安名牌”产品优先享受产品质量的免检,并列入“打假保名优”活动范围;在信贷、技改、科技、国债资金、财政贴息、外资等方面,对获得“六安名牌”产品称号的生产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业内人士认为,该《办法》的出台,对于建立名牌培育梯队,加强名牌管理,积聚名牌效应,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